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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號:
096838480/2025-606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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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機構:
慶元縣市場監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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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2025-03-27
2025年縣本級食品安全計劃監督抽檢425批次,由縣食用農產品專項抽檢計劃、縣本級監督抽檢計劃2部分組成。
類別 | 計劃批次數 |
食用農產品專項 | 114 |
縣本級監督抽檢 | 311 |
合計 | 425 |
一、工作原則?
(一)堅持問題導向。原則上不將標簽、感官等無法實驗室檢驗數據的項目列為年度抽檢項目,確實需要開展可提前上報市局同意后實施。
(二)明確抽檢事權。對大型生產企業食品、嬰幼兒配方食品等,以及評價性抽檢、專項風險監測等非日常年度任務,原則上不開展抽檢。
(三)堅持流程規范。根據區域特點、飲食習慣等,在總局、省局監督抽檢細則基礎上增加抽樣新品種和新項目,報省局審核同意后組織實施;嚴格落實抽檢結果信息公布制度和相關規定,按照“時、效、度”原則向社會公開相關抽檢結果。
二、工作任務?
(一)縣食用農產品專項抽檢。食用農產品覆蓋本行政區域內生產銷售的蔬菜、水果、畜禽肉、水產品、鮮蛋、豆類等主要食用農產品,集中覆蓋總局指定的 34 類(食品細類四類)必檢食用農產品品種和“三年整治”計劃隱患突出的重點食用農產品。檢驗項目除覆蓋總局明確的必檢項目外,還應增加不少于 2 個自選檢驗項目。
(二)年度監督抽檢和專項抽檢監測。加大對風險隱患區域環節以及問題企業及產品的跟蹤抽檢力度。檢驗項目可參照總局和省局監督抽檢實施細則(2025 年)項目執行。超出總局和省局細則規定的食品種類和檢驗項目,應報省局評價同意后錄入基礎表后再實施。發現風險可通過哨點向省局申報風險監測任務。按照省市部署要求,開展網絡專項監督抽檢、校園食品專項抽檢、“百姓點檢”專項抽檢等。
(三)抽檢時間和頻次。全年均衡開展抽檢,每月對蔬菜、水果、畜禽肉、水產品、鮮蛋等大宗食用農產品進行抽樣檢驗,各季度抽樣及檢驗進度占全年批次的比例分別控制在20%、30%、30%和20%,并組織開展元旦春節專項抽檢,有效保證時間、區域品種上均衡推進,切實提升抽檢質量水平。
(四)抽檢場所。重點對行政區域內的農貿市場、交易集市、便利店、小食雜店、小型餐飲單位、小學食堂等經營單位進行抽檢。對學校食堂、校園周邊區域以及城鄉接合部、農村地區等重點區域可加大抽樣頻次。
(五)其他。嚴格落實食用農產品監督抽檢執法人員陪同抽樣并開展現場監督檢查的要求。根據食品安全事故、熱點輿情事件應對處置、案件查辦等實際需要,及時組織應急、執法抽檢等工作。積極推進食品抽檢合格樣品的合理利用等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要高度重視食品抽檢工作,根據本年度抽檢計劃要求,認真制定監督抽檢實施方案,細化項目品種,完善工作機制,確保監督抽檢工作統籌協調,上下貫通,各項工作落實到位,順利完成年度抽檢任務。
(二)強化規范抽檢。細化“抽檢分離”措施,落實“雙隨機”抽檢要求。采用移動終端現場抽樣和出具電子版檢驗報告。嚴格執行《國家食品安全抽樣檢驗信息系統填報規范工作指引》《2025年食品安全監督抽檢抽樣單填寫規范》要求。承檢機構發現不合格樣品中可能存在重大風險隱患的,應當在確認檢驗結果后12小時之內報告被抽樣單位所在地和組織任務的市場監管局。
(三)強化閉環處置。收到不合格食品檢驗報告后,要及時啟動核查處置工作,落實專人,快速領辦,快速部署,確保核查處置信息填寫及時、準確。不合格報告表明可能對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嚴重危害的,核查處置工作應當在24小時內啟動。在核查處置過程中發現涉嫌犯罪或涉及其他部門職責的,應當及時移送移交。
(四)強化信息發布。嚴格落實《食品抽檢信息公示工作指南》程序要求,及時穩妥公布抽檢結果信息。涉及外省生產加工食品應通過省局向產品所在地省級局通報。加強國抽錄入信息管理,不合格數據已經完全提交且啟動核查處置程序,報告送達相關食品生產經營者的,不得撤銷處理;其他已提交數據,在撤銷和退修前,應報請省局審核同意。涉及不合格樣品的,組織抽檢的食品安全監管科在辦理退修前應通知領辦核查處置任務的市場監管行政執法隊。
(五)強化工作紀律。各單位及個人不得隨意更改監督抽檢信息,不得瞞報、謊報、漏報檢驗數據,不得擅自發布有關監督抽檢的信息,不得在抽樣工作前事先通知被抽檢單位,不得利用監督抽檢結果開展有償活動和牟取不正當利益,對發現的違法違規抽檢行為一律依法依規追究相關單位及人員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