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鄉鎮(街道)、各養老服務機構:
為高質量完成 2022 年省政府確定的智慧養老院建設和鄉鎮(街道)居家養老服務中心智能服務終端配置民生實事,現將《浙江省民政廳 浙江省財政廳關于印發〈浙江省智慧養老院建設方案(V1.0)〉〈浙江省鄉鎮(街道)居家養老服務中心智能服務終端配置方案實施方案(V1.0)〉的通知》(浙民養〔2022〕39 號)轉發給你們。2022 年我縣要建成 1 家智慧養老院,鄉鎮(街道)居家養老服務中心智能服務終端配置要實現全覆蓋,到 2025 年至少建設 2 家智慧養老院。
根據省政府民生實事項目建設任務和內容,按照民生實事應快盡快的原則,智慧養老院、鄉鎮(街道)居家養老服務中心智能服務終端配置和居家養老服務監管平臺,由縣民政局統一公開招投標建設。
各鄉鎮(街道)、各養老服務機構要加強組織領導,深入學習研究,按要求高標準完成民生實事項目。
附件:
《浙江省民政廳 浙江省財政廳關于印發〈浙江省智慧養老院建設方案(V1.0)〉〈浙江省鄉鎮(街道)居家養老服務中心智能服務終端配置方案實施方案(V1.0)〉的通知》.pdf